在融资并购这个风云变幻的资本江湖里,对赌协议本是促进交易的利器,可如今却成了问题丛生的“烫手山芋”,各种乱象引发了司法领域和社会多方高度重视。到底该如何来规范它,这着实令人揪心!
对赌协议现状
对赌协议在融资并购里作用重大,但如今却是状况百出。现在,一些与二级市场股价挂钩的新型投资对赌协议都冒了出来,这简直给司法实践和证券监管增添了一座大山般的挑战!现在利用对赌协议操纵股价也是常有的事,要是这样下去,对赌协议真可能就变为资本侵蚀实体经济的“帮凶”了,太可怕了!
IPO对赌之乱象
近年来,监管一直要规范IPO前的“对赌协议”,为的是企业股权结构稳定、上市公平。可实际上,某些相关方还是要利用IPO对赌来“钻空子”。证监会也发布了指引,要求涉及发行人、与股价挂钩、威胁控制权及影响持续经营的四类对赌协议上市前必须清理,但在实际中仍有不少人揣着明白装糊涂!
对企业战略之危害
与市值挂钩的对赌协议就像可怕的紧箍咒。企业被它逼迫为完成短期股价指标,只好牺牲长期战略。本来企业应该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发展,现在却要把精力花费在和它周旋上,长期下来,企业怎么还能健康成长,真为企业的未来捏把汗!
董事会权利之削弱
让控股股东与投资者私下达成对赌条款,这简直是对董事会决策权的严重践踏!董事会本该好好决策企业发展大事,现在却被挤压得没了空间。如此一来,企业的运营决策就可能受到极大干扰,企业的前程之路可能陷入迷雾了。这可不是什么小事,长此以往,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经营还不乱套吗?
监管升级之措施
要整治对赌协议的乱象,监管必须大力升级!一方面,要建立协议备案系统,让所有对赌协议都录入指定监管平台,没有备案一律当无效,从根儿上杜绝私下交易。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规避披露行为,司法上认定上市后补签的对赌协议无效。最高法院也要出台指导案例统一裁判,证监会推动监管规则变成更高层级法律或司法解释。
域外经验之借鉴
从日本的立法看,他们规定,任何可能抽离公司资金的对赌行为都违反资本充实原则,会判为无效。这个经验倒是值得咱深入研究,对于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挂钩的对赌条款,不管它签署形式怎么“藏猫猫”,最终认定就是无效条款。打破当下恶性循环离不开落实穿透监管和利用技术手段,必须好好想办法做到!
各位觉得,在对赌协议监管升级的措施中,哪个环节应该优先发力才能更有效果?要是你觉得文章有价值,就多点赞多分享,咱们一起推动这个问题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