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这事那可是相当重要的又有新的注意事项,其中门道还不少!咱这就详细讲讲。
投资金额规定
依据《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那投资或者委托管理的投资累计金额得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像在某地有一家创业投资企业,它在引导基金参股期内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站,一直在努力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而且,在引导基金参股期内,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累计金额还不得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 2 倍,这都是有着明确规定的
股权退出方式
引导基金参股股权经过科技部、财政部审核以后,是有特定退出方式的。在引导基金参股前面,会确定一个或者多个出资人作为引导基金参股本金回收的保障人,也就是保障出资人。比如说科技领域中,一些知名的投资项目里就有这样的安排。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引导基金出资人代表,来负责阶段参股项目中引导基金股权的投资、管理和退出工作,他们可承担着重大责任。
监督管理权责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虽然不参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但是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情况可是有监督权,这能约束创业投资企业。它还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业机构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就好比发现有些创业企业存在一些问题时立马审计了。就比如有个创业投资企业,他们的投资操作有点不规范,经过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审计就暴露出来了。
投资奖励补偿
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项目会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和损失补偿,这大大鼓励了创业投资机构的积极性。要是创业投资机构已获得投资奖励支持的投资项目,投资退出时经专项审计有实际损失,引导基金能按照不超过 50%的比例给予补偿,不过每个投资项目损失补偿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在很多科技项目里,这个补偿可是帮大忙
辅导企业保障
创业投资机构把那些正在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有投资潜力,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为“辅导企业”后引导基金对“辅导企业”有投资前保障和投资后保障的。当和“辅导企业”签订《投资意向书》和《辅导承诺书》后就可以申请投资前保障,引导基金每个项目投资前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像一些研发项目就靠这资助撑过来了。如果“辅导企业”获得资助后创业投资机构未实施投资,那创业投资机构和“辅导企业”都得分别提交专项报告说明原因。等到创业投资机构对“辅导企业”实施投资后,又能共同申请投资后保障,每个项目投资后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辅导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的费用支出。
项目申请流程
阶段参股项目采用常年受理方式,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募资进度需要提出项目申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站,负责项目申请的受理,还要组织评审评估等工作,他们在这整个流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的这些事都了解了不?觉得有帮助就点赞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