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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庄河光明山镇清水楼及厂房
时间:2016-06-14 作者:秘书处 访问量:4918

        庄河市光明山镇为庄河中部的经济中心区域(东部为青堆镇,西部为蓉花山镇)距庄河市25公里。光明山镇政府道南现有清水楼及公建约11000平。房照、商业用地11300平手续齐全。另有1600平房屋无照。院内有土地约60亩(2.2万/亩,40年期,补偿已交齐。属流转地)。因开发商经营原因,现闲置。
        开发商现欠大连银行贷款本金2000万,欠利息约300万。
        现可现状接收房屋、场地,同时承接上述贷款本息。开发商自投及外债由其自行处理。
        建议实地考察,酌情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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