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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五部门新规推动跨省流域生态保护,2027年能实现?

发布时间:2025-06-05 17:15|栏目: 拍卖信息 |浏览次数:

我国已有超过二十个省份设立了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这一近期实施的政策正为我国主要河流和江河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跨省机制成效初显

自2012年新安江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启动以来,该领域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设立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该机制通过经济手段来协调上下游地区的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各方保护流域的积极性。该机制的实施推动了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显著提升了水质状况。目前,多个省份正致力于签署相关协议,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该机制的适用范围。

新方案重磅推出

横向生态流域补偿机制建立__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近期,财政部联合其他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实施方案》,该方案的目标是推动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方案中具体提出了五项措施,目的是在2027年之前,确保长江和黄河干流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得以建立并持续有效运作,并且,还力求在相同时间内,初步构建起主要一级支流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自2021年开始实施的新方案,作为一项关键文件,旨在整合中央与地方的动力,共同推动流域保护工作的有效进展。

生态补偿制度内涵

该政策旨在构建一个横向的生态补偿体系,主要针对那些生态区域之间紧密相连但并无直接管理关系的地区。通过运用经济手段,该机制旨在保障生态保护者的合理补偿,并对生态破坏者进行相应的处罚。该制度坚持“污染者负责治理,保护者获得收益”的核心原则。流域下游地区能够享受到上游区域在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带来的财政支持;与此同时,一旦上游水质出现恶化或用水量超出合理范围对下游造成负面影响,下游地区将拥有权利提出索赔要求。该方案旨在推动各个区域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事业中来。

政策体系渐趋完善

_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_横向生态流域补偿机制建立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唐嘉指出,《方案》的发布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体系进行了完善和加强。该方案的目标在于激发各地进行协商,构建跨省的补偿体系;此外,在中央层面,它还统一了主要河流干流的补偿政策。在此过程中,中央财政起到了协调和引导的作用,促使相关省份踊跃参与,确保了经济利益在省际间的公平分配。

地方深化与奖励机制

《方案》提出,各省份需在遵循中央统一机制的前提下,主动推进并加强现有的双边协商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在机制建设质量和效率方面表现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对于那些运行周期较长、清算补偿金额较大,以及实现创新性突破的省份,将采取更加倾斜的政策支持措施。该举措旨在唤起地方在生态补偿保护领域的持续参与热情,并且,目的还在于增强地方参与的积极性。

资金使用管理加强

_横向生态流域补偿机制建立_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目前,在跨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编制过程中,各相关省份普遍采用水质等指标进行评估,然而,这一评价标准尚未形成统一共识。《方案》特别指出,需对评估机制的建设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强化对补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绩效监督。为此,地方政府需密切关注资金使用效果,并构建完善的统计与评估体系。针对那些未能妥善执行环境保护与整治职责的省份,以及因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对下游区域造成负面影响的区域,中央财政将实施资金减少等相应的处置措施。

各界人士对于新方案在地方层面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具体促进作用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见解。同时,也请别忘了为本文点赞并分享至您的社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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